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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

  http://www.cnjzlw.com 2009-04-29 09:45 中国建筑劳务网     砖    好   点击  次 
阅读提示:

  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;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,报建设部备案。
  (一)行政许可依据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第十二条、十三条;
  2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。
  
  (二)行政许可条件
  具体条件见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02号)第五条的规定。
  该文件在办理场所和广东建设信息网公开供查阅。
  
  (三)申请材料目录

  1、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,应当提供下列资料:
  (1)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;
  (2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  (3)企业章程;
  (4)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;
  (5)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。
  
  2、申请资质升级,除提供上述资料外,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:
  (1)企业原资质证书正、副本;
  (2)《监理业务手册》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、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。
  
  3、申请资质增项,需提供下列资料:
  (1)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;
  (2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  (3)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;
  (4)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。
  
  (四)行政许可程序
  1、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,提交有关材料;
  2、省建设厅进行审核,准予许可的,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、送达资质证书。
  
  (五)行政许可办理期限
  省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,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;经分管厅长批准,可延长10个工作日。
  
  (六)行政许可数量
  无限制。
  
  (七)行政许可办理机构
 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
 
 
  (八)行政许可办理地址、联系电话
  办理地址: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内5号楼
  联系电话:020—83133610

打印】【来源:中国建筑劳务网 QQ:37770563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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